◎ 楊懷恩
歷史背景
在岡山論壇(2012)有一詳細記載內容如下:在清朝年間,岡山是台灣府城與鳳山縣府往來的中繼站,加上岡山地區盛產蔗糖,因此岡山先民將糖貨輸往台南及鳳山,並從台南及鳳山輸入所需的民生必需品或其它糧食,當時岡山地區的水路運輸進出皆仰賴當時位於後協的前峰港,有部份不肖份子看上水路運輸帶來的利益,當起了阿公店溪的水上路霸。
在當時的阿公店溪前峰港附近兩旁搭起小草屋(稱為糖寮)只要船家載貨經過必先勒索(每船四大元)的過溪費用,然後船家請搬運工人下貨另外還從中抽取費用,繁重的過溪費讓許多船家吃不消,運一趟的費用有時不夠付錢因此有人就不付費,然而路霸們照欄船,然後將船家的貨物給私自扣壓在糖寮中,讓船家們血本無歸。
這種日子長逹幾年,不少船家日子過不下去了,所以組團前往縣府告官,而當時的官府亦受理案件並前往當地探堪,果然人贓俱獲,當時雖抓走了那些路霸們,卻因路霸們財大勢大而又被交保出來,後來雖不敢明目張膽的收費,卻還是私下的收,案件等同沒結案,如此又拖了快一年。
直到新官上任了,船家們再次前往告官,此次新官干脆召開船家會議,制定規距,決定搭建公寮讓船家們方便靠岸載貨卸貨,但是船家們得照先來後到排隊載卸貨物,另外對於搬運工的工資也有明文規定。
於此次會議後官方將其內容做成公告公佈,但是紙寫的總會有被撕或損壞的顧慮,加上此次的事件乃為當時的重大案件,因此決定將此案原由及決議等大致擬搞,請人刻於石上做成石碑,立於前峰港邊,以警示當地居民及其後人,不得再違法,所以此碑是由官方發予,屬官方公告牌。
由此碑還可得知當時的岡山地區有段時期對外經濟曾被壟斷,另外還有一些舊地理位置。
追溯岡山後協代天府部落格的文獻
該石碑上面清楚記載著於清朝時期,官方對當地的河岸貿易經濟被部份(古早路霸)勒索,導致岡山地區有段時間對外的水路運輸中斷一案,其相關判決及明文規定。而根據該部落格[1]筆者找到的簡炯仁教授《由兩塊石碑論史籍上彌陀港的興衰-兼論濁水溪(阿公店溪)的改道情形》[2]的文章,整理後並敘述該石碑記載的內容,其中「郡商往鳳置辦糖、粟、貨物,由港寄運」中的港,亦即「前鋒港」(今岡山鎮前鋒里),又「官捐開復加茄藤、二濫等港」的情況,顯示當時府治到鳳山縣「置辦糖、粟、貨物」,必須經由茄藤港(今茄萣港)橫渡蟯港內海到達彌陀港,以「免由外海不測,貪揣度活有賴」然後再由彌陀港上溯濁水溪[3]經前鋒港到二濫港[4]。當年舊港口的帆沿阿公店溪直達前鋒港等內陸地區裝卸糖粟,但水路必經港口崙水域,因附近奸民於河邊搭寮囤積船貨,以勒索船戶,所以乾隆廿五年才會豎立「奉憲勒碑」以示仁壽里前鋒港沿海居民、船夫以及商賈人等知悉。
根據部落格文章的內容,透過文章解析,認為清朝時期的舊港口(現今的彌陀港西北角突出處),是昔日彌陀重要的貿易地點,當時船隻可由內海行舟楫,北至永安、喜樹、安平等地,亦可以通達彌陀港,或是經由阿公店溪往內陸之番轅、前峰、岡山、燕巢等地進行貿易。根據現存於本府廟埕前,清乾隆25年的奉憲勒碑上之記載「茄藤」、「二濫」等港口船戶行商,不得欄貨私抽,如有車運米粟糖觔雜糧貨物到船寮,即付船挨次[5]接運。該作者認為碑文所指的「茄藤」即今日的茄萣港,「二濫」即今前峰及前州一帶,依碑文內容說明,舊港的帆船沿維仁溪今阿公店溪)[6]直達前峰港裝卸糖粟。
文章中還詳述,據岡山鎮舊後協代天府廟前豎立的〈奉憲勒碑〉一文中所載「………荷蒙列憲洞查民隱,官捐開復加藤港、二濫等港,利便舟□□行載運,免由外海不測,………」可知本段河道在乾隆25年時可通航載運糖米等物,下接阿公店溪轉由竹仔港西側的內海水道到達臺南府城。此水道因為可溯達「二濫店」[7],因此稱為「二濫港」。光緒年間本河道上建有「九空橋」而以此命為「九空橋溪」。光緒20年(西元1895年)《鳳山縣采訪冊》丙部〈地輿〉圳道條記載: 「九空橋溪,在維新、仁壽二里交界(北維新、南仁壽),縣北四十六里,源受鯽魚潭,兼納五陂(雜陂仔、三爺陂、北領旂上下陂、腳桶陂)、一窟(灣仔內), 南行四里許,阿公店溪合流。」
圖1 已有兩百五十年歷史的古文物石碑
資料來源:岡山後協代天府部落格,2012
奉獻勒碑的歷史價值
根據吳進喜(2000)的博士學位論文《高雄縣二仁溪流域的開發與區域特色:1895年以前》中描述,奉憲勒碑這篇清朝公文,證實了在251年前的岡山曾是仰賴水路運輸來對外貿易,其亦紀載了清乾隆年間的民生經濟資訊,甚至證實了岡山曾有段時間的經濟曾因為船運船家被勒索的問題,而被壟斷一段時間,還有碑上記載的一些老舊港口的老舊地名是具有歷史與地理的研究價值,但是此碑早已被忽略了許久,也鮮少有人知道甚至進一步前來對它做相關研究,所以無法顯示出它的價值意義。
在清朝時期的鳳山縣采訪冊中,岡山地區已有不少人口活動及居住,雖不至於像鳳山那麼大,但好歹也是往來鳳山與台南的中繼站,可是好像現今存在的研究歷史較為人知的卻是日據時代的岡山,對於日據之前的一切好像一片空白,感覺沒什麼研究價值,但是岡山的後協地區卻是從明清時期就有先民居住開墾了。
以下為筆者在句讀完後的碑文:
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三級紀錄五次王
,為叩懇憲恩等事。乾隆廿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府正堂余 信票,「本年十二月初七日,蒙
本道憲楊 批:據舟古船戶楊伍等具呈前事,詞稱:『荷蒙列憲洞察民隱,官捐開復茄藤、二濫等港,利便舟□□行接運,免由外海不測,貧揣度活有賴。料鳳民謝藍等,沿港起蓋糖寮,郡商往鳳置辦糖粟貨物,由港等運,□等在地分股包收。凡船隻到港,必令倚寮,每船先勒艮四大元,始終貨物付運。原每籠糖載艮一錢,藍等抽扣二分,船戶只得八分;其餘粟石,按載勒抽。至船頭覆糧搬挑腳費,每籠糖工錢八文,每石粟工錢四文。因棍等在地包贌,任意刁難勒取,若不就勒者,將貨囤積在寮,永不發配。船戶守候莫何,三餐食盡,無奈空船駕回,情慘萬狀。迨上年十二月間,蒙前任府憲查訪奸弊,諭飭鳳山縣究報,於本年正月初一日,經蒙鳳邑主張 親到港口查訊,藍等私扣勒取情確,立即差押拆寮。詎藍等揮金佈賄,寮雖報拆而勒抽仍然如故,案懸十月之久。幸蒙 仁憲明察萬里,至府提訊究責,詳報在案。茲因糖貨西成,船戶正當通行接運之際,但奸弊未杜,各令幫夥串通原倚船隻,沿港陰行發配,餘船到港,依舊懸候,以致混爭,互相攪鬧,勢必釀成大禍。伏思官開港道,恩及渡梢,但規模未定,地棍射利,貽害生端不休。切武等通澳船隻會議,港口公立船寮一間為規,凡船隻先駕至寮,遇有商貨,隨即俟次接運流通。每籠糖載艮一錢,粟石五分,依規而行,自收以杜囤積抽勒之弊。至覆糧搬挑腳費每籠糖仍定工錢八文,每石粟工錢四文,在寮自理,以免刁難,切利弊聲明而地棍勒抽無由,商民船戶各安生業,誠開萬世利便。合亟情稱,案呈。叩伏乞
廉明大老爺恩全終始,乞准給示,勒石豎立港口,奸弊永杜,裨闔澳船隻得以通行承接遵守,永遠度活有賴,均沾不朽。切呈。』等語。蒙批:『仰臺灣府查案,嚴飭鳳山縣勒石永禁,報查毋再忽延。』等因。蒙此,案查:二濫港道前因林材、王考爭抽禁塞,乾隆廿四年前府四 任內,行據臺、鳳二縣議稟,蒙道憲搬准捐開,續有謝藍等攔貨私抽,經前府訪察,並蒙道憲 搬飭提究,當經本府提訊、儆責、詳覆各在案。茲蒙前因,合行轉飭備票,仰縣照依事理,立即查照批呈內事理,勒石永禁。如有奸民沿港搭寮包抽,立即嚴拏究擬,毋得寬縱。仍將示禁緣由,取具碑摹,具文詳報,以憑轉報,毋得率延干咎。」等因,蒙此,合行示禁。為此,示仰仁壽里前峰港沿海居民舟古船商販人等知悉:爾等如有車運米粟、糖觔、雜糧、貨物到船寮,即付舟古船俟次接運至郡交卸,其載價依規給付,船戶自收訖,船戶不許多勒載價,及爭運多蓋寮所,倘有地棍奸民仍前沿港搭蓋糖寮,私倚船隻攬載勒抽等弊,致病商民,察出定行嚴拏究擬,決不輕恕,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廿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給
參考文獻
1.
岡山論壇(2012)。後協代天府251年歷史老石碑。 取自
http://www.sunchi.idv.tw/gscity/gscity/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286(2012年9月24日)
2.
吳進喜(2000)。高雄縣二仁溪流域的開發與區域特色:1895年以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博士論文,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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